涉貪汙 文化局一科長20萬交保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目前任職台南市文化局的前嘉義市文化局陳姓科長,被控於一0六年辦理明華園表演活動時,涉嫌假藉網路直播名義詐領八萬元活動費用,並將該筆款轉交由黃姓夫妻所開設之公司,涉犯貪汙、偽造文書罪嫌,嘉義地檢署指揮嘉義市調查站幹員十八日搜索、約談後,陳男以二十萬元交保,黃姓夫妻各以五萬元交保。
嘉檢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說,該署接獲法務部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提報情資,指稱陳姓被告涉嫌利用任職嘉義市文化局之機會,以偽造之文書之方式,向嘉義市政府詐取金錢,遂由檢察官陳靜慧指揮嘉義市調查站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長期蒐證及監控後,於十八日分別至陳男住處及黃姓夫妻所開設之公司及住處等處執行搜索。
陳男原任職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於一0六年間,假借職務上機會,以舉辦活動,總金額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之勞務採購方式,偽造文書,向嘉義市政府詐領八萬元之活動費後,將該活動費輾轉交由黃姓夫妻所開設之公司。
陳靜慧訊問陳男、黃男及林女等被告後,認其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等犯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令陳男以二十萬元具保;黃姓夫妻各以五萬元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