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鄭文燦涉貪遭求處12年重刑 19:30法院開移審庭

桃園地檢署說明起訴鄭文燦。(圖/TVBS)
桃園地檢署說明起訴鄭文燦。(圖/TVBS)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貪遭羈押47天,桃園地檢署今(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罪嫌起訴,還被求處重刑12年,全案已移審至院方,據了解,移審庭法官仍有既定案件尚未審理完畢,加上起訴書將近10萬字,卷宗至少4、5箱,要待法官閱卷完畢才會開庭,預計晚間七點半開庭。由於之前檢方聲請羈押、聲請搜索票都遇到困難,研判鄭文燦起訴後交保機率應該很高。

桃院行政庭長劉為丕表示,被告鄭文燦等人所涉貪污等案件,由刑十四庭群股法官廖奕淳擔任受命法官,由於本件貪汙案的卷證甚多,須待閱卷後才能移審訊問,至於移審庭的開庭時間會另行通知。

律師黃秀惠表示,因鄭文燦是被求處5年以上重刑,移審後會不會羈押,就看法官認為被告有沒有逃亡、串滅證之虞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羈押事由。若法院裁定羈押,通常是因涉犯重罪,擔心被告交保後有逃亡之虞;法院若裁定讓被告交保,通常是起訴的犯罪事證明確,且沒有逃亡之虞。

起訴指出,前台塑高層楊兆麟、侯水文、前台塑顧問廖俊松於2011年5月出資2000萬成立「鴻展公司」,2016年透過說明會或拜訪地主方式,取得「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9.12公頃農地,欲藉「自辦市地重劃」而非「區段徵收」方式開發,以取得抵費地獲得較高額利益。依公司內部評估,農地變更為 「自辦市地重劃」可取得1.78公頃的「抵費地」,若開發完成,可取得的利益約24億2190萬元。

恰美光公司2016年9月口頭表示,有意在工五工業區設廠,似乎可以與行政院國發會「亞洲矽谷推動方案」結合,楊兆麟等人隨即以符合「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為由,推派廖俊松、廖力廷出面與鄭文燦聯繫,拜託鄭文燦協助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全盤依照廖男等人的訴求處理。

2017年6月,美光確定無設廠需求,但侯、楊仍先後於同年8月6日、22日分別在台北華國、神旺大飯店與鄭文燦餐敘,席間表示「不會失禮」。

楊、侯即指示廖俊松以500萬元行賄,由三兒子廖力廷、黃芷蓁夫妻以鴻展資金湊足500萬元,2017年9月13日先去電鄭文燦,確認14日晚上10時在市長官邸見面。

廖俊松、廖力廷父子當晚9時54分抵達官邸,廖力廷自車後座取出裝有500萬元的黑色手提袋進入官邸,由廖俊松將黑色手提袋置放會客室茶桌下,並以口型陳述、手勢比劃5,示意鄭文燦。鄭文燦見狀以台語回覆廖俊松「知、知、知」,廖家父子於當晚10時11分離開官邸。同年10月3日,鄭文燦在2017年9月7日會議紀錄批示,桃市府經發局於同月12日銜以市長之命,發函行政院提報申請土地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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