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百萬助理費!高雄議員黃紹庭下午被裁定「羈押禁見」
▲ 圖/華視新聞
高雄市 / 潘維邦 綜合報導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百萬助理費,26日一早遭檢方搜索,而黃紹庭搜索前夕搭機至中國廈門,29日返台後被搜索拘提;檢方漏夜偵訊後對其聲押,高雄地院今(30)日審理後,裁定黃紹庭羈押禁見。
雄檢2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人員,兵分10路前往黃紹庭住家、服務處搜索,初步調查浮報金額涉達數百萬元。相關人員經檢察官訊問後,其中6名被告分別以2萬至30萬元交保候傳。服務處周姓副主任則被檢方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黃紹庭父母等被告請回。
高雄地檢署昨證實,黃紹庭已搭機回台,隨即由檢察官指揮調查局人員,對他逕行搜索、查扣相關證據,同時執行拘提。黃紹庭今天凌晨0時許隨檢方抵達高雄地檢署。雄檢漏夜偵訊後,今約凌晨4時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高雄地院下午召開羈押庭,歷經2個小時審理,下午4時30分許裁定羈押禁見。法官認為,黃紹庭雖返台並配合說明,但他入出境紀錄頻繁,且承認其配偶及子女長年定居美國,房產為其等名下所有,也曾取得美國國籍,顯見他具有逃亡國外的相當生活經驗、人脈、家庭支援及經濟條件,有逃亡之虞。
高雄地院表示,黃紹庭在訊問時,坦承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物罪名,但就人頭助理是否實際擔任助理工作、與人頭助理間是否達成將薪資回捐予服務處的協議,即有關罪名構成要件及主觀犯意成立與否情節,仍有所辯解。
此外,黃紹庭於檢調人員詢問時,泛稱不清楚服務處經費運作情形,而關於人頭助理的助理費用是否經人頭助理同意而回捐予服務處,人頭助理是否於服務處實際參與業務;及按月匯入其配偶名下高雄銀行帳戶的資金實際運用情形等情,黃紹庭所述仍多與共犯及證人所述、卷內客觀書物證有不符情形。且經執行人員於黃紹庭父親住處查扣疑似預先演練詢問內容的串證筆記,有事實足認黃紹庭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因此裁定准予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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