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46萬高虹安不認罪!4次提到某前立委 質疑關鍵「小兔帳本」真實性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虹安強調要助理回捐「零用金」,是曾任某前立委助理「小兔」黃惠玟的提議。(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高虹安強調要助理回捐「零用金」,是曾任某前立委助理「小兔」黃惠玟的提議。(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職立委期間,浮報、虛報助理加班費等,且要求捐出當「零用金」以為己用。台北地方法院11日開庭,高虹安否認犯罪,並質疑關鍵「小兔帳本」的真實性,且4次提到「零用金」制度是綽號「小兔」的行政主任黃惠玟提出,依其曾任職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的經驗所做的善意建議,她曾追問是否合法,得到的答案都說是。此一說法被外界解讀為試圖和黃惠玟進行切割,營造立院行之有年的印象。

庭訊時法官問到對於檢察官起訴高虹安與黃惠玟謀議浮報加班費,並將差額以「零用金」名義挪為私用部分是否爭執。高虹安表示,零用金制度非她創立,是曾任李俊俋立委辦公室助理的「小兔」黃惠玟,依過往經驗做的善意建議,她曾向黃惠玟等人確認此制度的合法性,結果包括黃惠玟任職監察院的老公,都告訴她用於公務上合法,且是立法院行之有年,她才會答應「沿用」此一制度。

高虹安並表示,黃惠玟曾經建議將助理的加班費都捐作零用金,她認為不要全部捐出來「這樣不好」,因此助理們得有不用捐出的數額。

高虹安另對檢方起訴的關鍵事證「小兔帳本」提出質疑,表示對於帳本內記載的數額她並不清楚,加班費等皆實質匯入助理的私人帳戶,要捐多少,皆黃惠玟與助理們討論,錢非她保管也非她能私用,使用方式也非她能決定。

且案件偵辦期間,經檢方檢視該帳本也有多項錯誤,經過計算「查無用途」的金額就多達3萬餘元,如此不精確的帳本,沒有經過會計簽證認可的「電子檔」,甚至還可事後進行修改,卻成了檢方起訴並求處重罪的依據,該帳本的真實性令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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