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案外案 徐永明再爆財產申報不實 可罰400萬元

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涉嫌收賄。(資料照/黃世麒攝)
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涉嫌收賄。(資料照/黃世麒攝)

SOGO受賄案再爆案外案,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家中保險箱搜出300萬元現金,他還辯稱是向交通部長林佳龍,在去年底透過現金借貸,但深入調查,發現徐永明這三年來的財產申報都未登記該筆款項,也沒有任何借貸登記,如果真的是借貸恐怕是刻意漏報,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家中保險箱的300萬現金哪來?徐永明一口咬向老學長林佳龍給的,對此林佳龍嚴正駁斥,強調純屬傳聞,揚言提告散播者。若是政治獻金借貸關係,徐永明又為何未申報?藏在家裡,還是使用現金。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任何一個政治人物家裡出現很多的現金,都是一個不尋常的情況,這一筆現金一直到現在已經超過半年的時間,那好像也沒有去動(黨務支出)。」

國民黨點出,正常政治獻金都會使用匯款,留下紀錄註記,300萬不只來源啟人疑竇,徐永明的財產申報更沒揭露這筆錢,他的存款從107年278萬,到108年473萬,以及109年的523萬,看不出存款暴增,借貸欄位更沒有300萬款項,恐涉嫌財產申報不實。

求證徐永明,手機持續關機中,但按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倘若故意隱匿,將處20萬到400萬罰鍰,而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或故意申報不實者,則是處6到120萬罰鍰。此外,無正當理由仍未申報或補正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易科罰金10到50萬元。

律師丁昱仁:「認定上是非常的嚴格的,也就是說如果是你今天是稍加檢查,就可以發現這樣子的申報錯誤,那你卻疏於檢查,我們就會認為說你是有故意了。」

徐永明如果真如他口中說的跟林佳龍借貸,涉及財產申報不實,收賄案外案,恐怕還會繼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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