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證交法 德信證券前董事長林冠百遭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8日電)德信證券前董事長林冠百被控為償還自身債務,假藉以子公司德信創投虛偽收購獨身貴族等3公司股權等方式,掏空1億1525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林冠百等3人。

檢方指出,林冠百於民國106年9月至108年2月間擔任德信證券董事長,他於107年7月間向一家投資公司借款320萬美元及新台幣300萬元,為解決自身債務償還問題,利用對德信證券及子公司德信創投的控制力,安排虛偽交易挪用公司款項私用。

檢方查出,林冠百找來時任德信創投董事長吳昌陽、獨身貴族公司股東馮冠皓配合,假藉以德信創投虛偽收購獨身貴族公司、伸地公司、坤冠公司股權方式,掏空德信證券、德信創投公司達新台幣1億1525萬元,挪以供林冠百償還借款及個人投資之用。

檢方表示,林冠百、吳昌陽為隱匿犯罪所得,共謀安排帳戶,製造金流追查斷點,藉此將款項予以私用。獨身貴族、伸地公司發現後向調查局告發,德信證券、德信創投公司也提起告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林冠百、吳昌陽、馮冠皓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刑法偽造文書等罪,今天依法起訴3人。(編輯:張銘坤)111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