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88會館案 監院彈劾2檢察官

警政署前政風室主任、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先前捲入「88會館」的招待所之亂,王涂芝遭指控偵辦郭哲敏洗錢案時,明知移民署4次通報郭入出國訊息,卻還指示放行,讓郭潛逃國外,且每次郭通關後,王皆未要求執行人員記載不執行事由及繳回拘票,監察院10日宣布彈劾黃錦秋、王涂芝,將2人移送懲戒法院。

監察院指出,黃錦秋、王涂芝2020年間曾在警政署政風室年終尾牙餐宴後,搭車前往台北市某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同年又在破案慶功宴結束後,前往另一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2處招待所分別是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管領「88會館」、地下匯兌業者涂誠文管領「睿森銀樓地下室」招待所,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

監察院更指出,王涂芝2022年偵辦郭哲敏洗錢案時,有重大違失,王涂芝在該案偵查初期,認定郭哲敏等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串供、滅證之虞的具體事證,審酌有拘提必要而簽發拘票,還在通知禁止入出境暫時留置管制表,記載限制出境、出海。

不過,王4次接獲移民署通知郭正常通關入出境後,卻指示刑事局暫不依拘票拘提,並指示轉知移民署任由郭正常通關,讓郭有機會畏罪逃匿海外,後續動用外交部、調查局等努力才將郭從泰國押解回國,顯示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及刑事訴訟法強制處分規定。

監察院9日通過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及高涌誠彈劾案,其中黃錦秋12票全數通過彈劾、王涂芝則以成立11票、不成立1票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