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文化園區傳衝突 文化局:嚴厲譴責

(記者黃秀麗新北報導)有關淡水文化園區建物管理單位淡水文化基金會與園區進駐廠商傳發生衝突一事,身為土地管理單位,新北市政府表示關切,並嚴厲譴責任何暴力行為。 淡水文化園區,即新北市定古蹟「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殼牌倉庫)坐落公有土地上,104年8月租約到期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已多次和淡水文化基金會協商,但歷經過7次協商,皆未達成協議。新北市政府自106年2月8日起終止與基金會的委託經營管理契約,並於5月9日針對該基金會私有古蹟建物占用本市公有土地提起民事訴訟。 基金會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負古蹟所有人管理維護責任,古蹟場地租借係屬基金會經營管理事項,今基金會與園區進駐廠商因合約爭議發生衝突事件,並依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中山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中,文化局嚴厲譴責,並一切尊重司法程序。(自立晚報20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