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惡鹹酥雞老闆性侵少女 過程拍影片恐嚇逼當性奴

淫惡鹹酥雞老闆性侵少女 過程拍影片恐嚇逼當性奴 217
淫惡鹹酥雞老闆性侵少女 過程拍影片恐嚇逼當性奴 21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陳姓鹹酥雞老闆今年4月間透過網路遊戲,認識一名少女小花(化名),孰料2人認識不久,他竟將小花帶回家性侵,並拍攝私密影片,事後還傳送恐嚇訊息威脅小花成為他的性奴,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陳男被判處7年10個月有期徒刑、拘役50天,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4年4月間,陳男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小花,不久後2人便相約碰面,怎料陳男就藉故將小花帶回住處性侵,陳男逞慾後,為了避免遭到查緝,還逕自將小花手機內與他的對話紀錄刪除;一周後,陳男又將小花約出門、再帶到租屋處性侵,並且拿手機拍下性侵過程影片。

小花遭侵犯後,內心十分畏懼,沒想到陳男出言恐嚇她「我可以去妳家和學校找妳」、「禮拜日妳別求饒」、「找到妳就把妳抓回家鎖起來」等,並且再度侵犯得逞。

小花不堪其擾,在父親的陪同下至警局報案,警方循線將人逮捕,全案才曝光。陳男也坦承性侵、拍攝私密影片,但辯稱他在2019年曾被診斷患有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適應障礙症,想藉此爭取減刑。

不過,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發現,陳男後續並沒有繼續接受治療,且在犯案的過程中,還知道要規避遭查緝的風險,刪除小花手機裡的對話,勘認案發時意識清楚、思慮縝密,對於違法一事確實有清楚認知,難認在進行違法行為時,有行為能力有所欠缺,或顯著降低等情形。

台中地院法官未採信陳男說法,依照6起罪嫌,判處陳男7年10個月有期徒刑、拘役50天,未扣案的雲端相簿內儲存的性影像電磁紀錄全部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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