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討論精神病自傷學生休學 無需醫師診斷

▲清大今(21)日將討論精神疾病自傷學生勒令休學將不需醫師診斷,學生憂影響受教權。(圖/翻攝自清大臉書)
▲清大今(21)日將討論精神疾病自傷學生勒令休學將不需醫師診斷,學生憂影響受教權。(圖/翻攝自清大臉書)

[NOWnews今日新聞]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媒體「清檸」今(21)日表示,清大將於今天召開112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討論因緊急狀態有自傷或傷人行為之學生勒令休學及復學的規定。清大擬提案,在沒有醫師診斷證明情況下,開啟專案會議決議有自傷或傷人行為之學生能否繼續學業;清大學生代表質疑程序遭校方過度簡化,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

▲清大將討論精神疾病自傷或傷人學生勒令休學,將不需醫師診斷。(圖/清大學生媒體「清檸」提供)
▲清大將討論精神疾病自傷或傷人學生勒令休學,將不需醫師診斷。(圖/清大學生媒體「清檸」提供)

「清檸」指出,根據學生代表提供的會議紀錄,校方在第1次教務會議決議中,於學則第40條新增「學生因緊急狀態,有自傷或傷人行為之虞, 經專科醫師診斷後,由該學生所屬系、班、所啟動專案會議,由學務長主持,決議為無能力繼續學業者,應勒令休學」,並擬於第2次教務會議提案,刪除「經專科醫師診斷」之條文。

教務會議學生代表表示,在清大,有傷害他人行為的學生,無論是否有精神疾病,都有學生獎懲辦法可以處理。當學生因精神疾病出現自傷行為,不理解學校何以在沒有醫師診斷,無法認定學生是否有精神疾病的情況下,開設專案會議決議學生處分。

清大學生議會議長吳品萱擔憂,如果沒有專科醫師評估,專案會議是否啟動的判斷基準為何?

清大學生代表鄭羽芳也質疑,學則是否賦予專案會議過當權力、學校是否能因為學生因身心狀況不佳無能力繼續學業,勒令其休學?她呼籲應有更多專家參與討論,針對專案會議的發動機制、組成,擬定更嚴謹的方針,同時提升校內輔導量能,而非以一場專案會議定奪學生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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