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債券該誰還 陳冲想起合庫老案例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9日電)美國總統川普研究以清朝時期債券作為美中貿易戰新武器。前行政院院長陳冲回想起合庫時的案例,他認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並未承受1949年前中華民國資產,因此台灣不論依法或依道理,都沒有償還義務。
美中貿易戰延燒,美國民眾建議川普,向中國追討一批1913年清朝時期的債券,經過通貨膨脹,加上利息以及賠償金,估計費用超過1兆美元(約新台幣31兆)。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前行政院院長陳冲今天發表口述文章說,他當年在合作金庫擔任董事長時,在合作金庫合併農民銀行後,也有人拿著1949年前農民銀行發行的儲蓄券或存簿,聲稱要合庫償還。
他指出,中國農民銀行1949年播遷來台、改名農民銀行在台重新開業後,沒有來自大陸地區股東的資本,原本的中國農民銀行資產也全部由中共接管;因此,1949年前農民銀行發行的債券或存款,求償對象應該是大陸政府。
陳冲表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63條,收受存款金融機構在大陸撤退前所有各項債務,在國家統一前,皆不予處理,一律暫緩支付,於法合庫不須償還。
根據中共在1953年發布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解放前銀錢業未清償存款給付辦法」暨「解放前銀錢業未清償存款登記辦法」,在中共建政前,國家行局、私營銀行及外商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尚未清償存款,應在辦法公佈施行後3個月內辦理登記受償,且在辦法公布施行後1年內未支取者,將移繳中共國庫。
陳冲表示,據英國經濟學人報導,美國債券持有人基金會(ABF)期盼川普,可幫投資人要求中國償還這些債券,雖然這些「黃金融資債券」是舊中國政府於1913年發行,但現在的中國共產黨政府應該要繼承前政府債務負責償還。
對此,中共隨即在黨媒環球時報刊文表示不願認帳,強調1949年10月1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就對外宣布,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取消外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過去曾對此議題發表的聲明則是,「台灣擱置償還一切舊債務,直到收復大陸為止」。
他指出,擱置債務的法律基礎正是來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63條,國家統一前,1949年以前在大陸發行尚未清償的外幣債券、黃金短期公債及國家行局及收受存款的金融機構在大陸撤退前所有各項債務,皆暫不予處理。
陳冲說,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並未承受1949年前中華民國資產,沒有道理償還負債,不論是基於法律規定或道理,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可不還、也不應該償還。他認為,此時應思考檢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63條保留這些債務仍要償還的道理何在。(編輯:楊凱翔/林孟汝)10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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