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壓新寵:CBD!大麻軟糖、滴劑黑市流竄 輸入最重罰1億
大麻中的「大麻二酚CBD」成分,被認為具解痛、抗痙攣效用,在國外被做成軟糖、餅乾等產品,被不少人視能改善失眠、抗焦慮的「減壓聖品」。國內將CBD以「藥品」列管,禁止販售;不過,上網查看卻能找到各類CBD代購網站,連蝦皮都以貼紙、餅乾、果汁等詞語掩人耳目偷賣,黑市流竄現象嚴重,如民眾從海外代購或出國自行購買CBD產品,返台通關時抽驗到,沒有食藥署申請許可,被視為擅自輸入禁藥,違反《藥事法》,面臨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
國外掀CBD風潮 成「另類」減壓新寵
「確實有越來越多年輕人到門診主動提及想用CBD。」三軍總醫院精神醫學部主治醫師、台灣成癮學會秘書長陳田育坦言,這些人都是希望能改善焦慮、失眠問題;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精神科主任李信謙也遇到類似情形,「不少30多歲患者因有失眠、焦慮困擾,來特別詢問CBD合法性、或如何取得。」
CBD使用者32歲許先生分享,2021年時在英國接觸CBD,「因有焦慮症狀,睡到一半喘不過氣,朋友介紹後開始用CBD舌下滴劑。」回台後知道要買CBD得向食藥署申請,但要提供醫師處方、產品檢驗書等,「為了方便,多數認識的朋友也都是從蝦皮或其他管道購買。」
25歲陳小姐2021年時因躁鬱、憂鬱看身心科,由醫師協助開立處方成功申請合法購買CBD,但後續也選擇自己直接網路代購CBD比較快。
CBD禁止販賣輸入 網路軟糖、口服油仍泛濫
對於CBD管理,食藥署在2020年做出解釋,大麻植物中包含多種大麻素,包含四氫大麻酚(THC)及大麻二酚(CBD),THC屬於第二級毒品及管制藥品;CBD則以一般藥品列管,但國內沒有含CBD成分藥品,如想要買來用,民眾需經醫師診斷評估後開立此類藥品處方,提供產品檢驗報告,再申請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
但CBD的產品型態其實相當多樣,如歸類在藥物,美國食藥署有核准CBD藥物Epidiolex上市,是用於治療頑固性癲癇,國內食藥署則開放經醫師評估後,可提出申請給小兒頑固型癲癇罕病患者使用;至於國外會將CBD做成軟糖、餅乾、膠囊,這些CBD產品依照國內的規定,仍不能夠輸入、販售。
食藥署統計,109至111年度核准供個人自用CBD專案進口共502件,分別為109年113件、110年234件、111年155件,均是以個人身分申請自用。「有在申請的人更多,可能破萬件。」律師李菁琪多次因CBD申請問題和食藥署交手,她強調,從未想把CBD神化,國外CBD軟糖、膠囊都不是歸類在藥品,就是補充品,醫師不會去開處方,食藥署想管理的方式就是直接「禁」,讓大家難以進口。
但申請自用碰壁、在仍有需求的情況下,黑市就會出現,「網路販售的東西找不到源頭,來路不明,裡面究竟有沒有CBD,還是有其他添加物也不知道,相當可怕。」實際上網搜尋「CBD」關鍵字能發現代購網站在賣CBD舌下滴劑、軟糖、面霜、餅乾等各種產品,還稱在台合法,實名認證就能購買;蝦皮購物也充斥著這類CBD商品,還以貼紙、餅乾等代號稱呼,偷賣規避罰則。
民眾海外下單CBD 恐觸法變「輸入禁藥」重罰
網路業者明目張膽違法販售,讓購買的消費者,在不知情狀況下,陷入觸法風險,因為對於CBD產品,國內管理相當複雜;食藥署稱,CBD成分會添加到各種不同類型,須由主管機關依產品屬性進行核判,看是屬於食品、藥品或化妝品,因而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和規定。
簡單來說,如民眾買到CBD產品被認定為藥品,從網路購買,如是從海外代購或出國時自行購買,到台通關時抽驗到,發現沒有食藥署申請許可,就會被視為擅自輸入禁藥,以刑事案件移送,依違反《藥事法》第82條規定偵辦,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這是很可怕且弔詭的地方,從網路上都能買到的CBD,以為沒問題,誰知道一買,有可能就犯法。」李菁琪說。
CBD類別判定模糊!食藥署稱自用ok 海關卻說違法
如CBD被認定為食品時,食藥署食品組解釋,依《食品法》規定,CBD未確認食用安全性前,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不建議民眾自行於國外或網站上購入含CBD產品食用,若是要買來「個人自用」,而不是販售,購買的數量、金額符合規定,輸入就無須申報查驗,這樣一來,等於對CBD食品開了一個小門。
不過,這說法到了海關卻又變調,關務署稱,進口含CBD成分物質的食品及藥品,都應先向食藥署申請輸入許可,如發現未經許可進口,同樣以違反《藥事法》偵辦,兩邊說法不同調,而再次詢問食藥署,解釋則是「關務署如查驗到,會依產品屬性移請權責簽審單位核判。」
CBD亂象多 醫籲:組織專家小組列好遊戲規則
「CBD各種產品衍生的爭議大,主管機關該組成小組,搜集醫界、藥品界、營養界等各專家意見,確定好CBD該如何列管,把亂象和規範一次釐清。」台北榮總神經內科癲癇科主治醫師陳倩說,把遊戲規則說清楚,不要一下食品、一下藥品,反而出現漏網之魚。
陳倩說,在美國CBD產品隨處可買,這種方式在台灣並不適用,仍不建議在沒有足夠科學根據下用CBD產品,但現階段應要針對含CBD的產品做出明確共識和管理,對外說明清楚。
「CBD產品的檢驗報告、成分、來源這很很重要,但民眾對這些不瞭解,加上能從網路上隨意買到,政府沒有認真管,這更荒謬。」李菁琪說,主管機關應該說清楚CBD產品如何管理,教導民眾怎麼合理取得,而不是像現在一樣,把CBD以藥品列管,又將CBD軟糖、餅乾列為食品,相互踢皮球,反而導致來路不明的產品在黑市流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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