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醫師過勞 立委:應開放助理

台灣許多醫療院所都有臨床助理人員,但是我國法律對於臨床助理(醫師助理)並不承認,為了保障目前的臨床助理,立委蔡錦隆提案修改醫療法第五十八條。該條文明訂不得設置臨床助理,若是加上衛生署擬修訂醫療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款,聘僱或容留未具醫事人員資格,執行應由特定醫事人員執行之業務,這可能讓台灣眾多醫療院所都關門。 立法委員蔡錦隆在衛環委員會中表示,現在有許多專科護理師從事醫師助理,這次的提案就是為了保障他們能有正當的工作權力,在美國有明定醫生助理的相關辦法,必須在大學內學習超過兩年的課程,考試合格後,獲得證照,才能授予資格,工作量比台灣重,若是台灣能參考開放,能減輕現在醫生工作過重問題。 蔡錦隆也說,他在與台中縣市醫師公會有討論過,剛開始時大型醫院大多傾向同意,小型診所則表示反對,但是經過一個月的溝通,已沒有反對的意見,並且由考試院會同相關行政機構,制訂相關資格考試,就能確保以後醫師助理的專業品質。 立委田秋堇表示,他國的醫療體制中,有些國家認可醫師助理工作,在經過教育學程與相關考試後,就可以取得證照,這樣能夠協助醫生治療病人,更重要的是,偏遠鄉鎮常常未有足夠的醫生,這樣可以協助這些地區,提升醫療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