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速航行逾110家航運公司支持

根據英國航運相關單位引述,國際海事組織(IMO)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七十四屆會議內容,儘管受法國、希臘等國及一百一十多家航運公司向IMO提交申請,呼籲減速航行;但此一提案也遭日本、丹麥等國及不少貨櫃航運公司反對。 消息指出,國際海事組織(IMO)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七十四屆會議(MEPC 74)在倫敦召開。與會代表圍繞溫室氣體減排實施,及洗滌器法規等焦點議題進行討論,是此次會議召開最具爭議性的話題。針對船舶限速提案,與會支持者認為,船舶限速能有效減少航運業溫室氣體排放,是效果最好的減排措施,如將航行速度與二○一二年平均航速降低二十%,可將二○三○年的二氧化碳排放減少廿四至三十四%。據克拉克森資料顯示,過去十年中,所有船型平均航速下降近廿一%,燃油消耗與二氧化碳排放量則相對減少十八%,因此呼籲航運業要支持此一提案。 但會中反對者強調,在同一時段,海運貿易量上漲三十七%,若進一步降低航速,運輸費用勢必更加高漲,國際供應鏈也會因此陷入癱瘓。而支持限速提案的多為散貨船及油輪營運商,貨櫃航運公司則普遍持反對意見。因為貨櫃供應鏈講求時效,降低航速會破壞航運公司的客戶服務。 為彌補航行時間長、航次頻率低,所造成的損失,航運公司還須增加船舶數量,如此單一船舶的碳排放雖然降低,整體碳排放量卻上升。 會中MEPC 74則決定,加強對新船設計能效要求,增加船舶環境友好性,包括貨櫃船、LPG運輸船及LNG運輸船等七種船型,強調此為一種長期減排措施,隨著新船替代舊船,二氧化碳減排效果也會逐年增加。這些新船的EEDI(船舶設計能效指標)要求將從三十%提升為四十%,實施時間則從二○二五年提前至二○二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