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誆稱每月60萬包養女高中生遭拒 性交易後稱忘了帶錢騙炮遭判刑

台中地院法官依《引誘及以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罪》將騙炮渣男判刑1年半,可上訴。(資料照)
台中地院法官依《引誘及以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罪》將騙炮渣男判刑1年半,可上訴。(資料照)

台中市一名曾姓男子,誆稱要以每月60萬包養C姓女高中生遭拒,對方經他不斷唆使,只同意以5千元單次援交,沒想曾男上了少女,卻假裝忘記帶錢,賴帳到底,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曾男供稱因不滿C女服務,才拒絕付費,但法官認定他用訛詐欺騙手段騙取未能年少女與其性交易,判處1年半徒刑,可上訴。

曾男於2023年12月透過網路交友軟體「Heymandi」認識17歲的C姓高中女學生,透過聊天,她知道C姓少女缺錢,於是在對話中炫富,並表示要以每個月60萬元的價格包養她,曾男聲稱:「我包過3個,都是固定的,前3個也都是學生」,對C姓少女不願被包養,於是他改唆使少女跟他單次援交,一次5千元,比較沒那麼複雜。

他傳訊息說:「如果沒有包養,我今天給妳5千我就走了」,少女同意單次性交易,於是讓他載著到汽車旅館作愛,沒想到完成交易後,曾男宣稱「忘了帶錢」,為了安撫少女,他騙說要將這次的援交金額提升到2萬元,還約定隔日到台中市某超商當面交款,C姓少女依約前往取款,曾男卻不見人影,最後乾脆將她封鎖,少女不甘被白嫖,向台中市警方報案。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曾男坦承性交易,但辯稱因為C女服務不好,才拒絕付款,法官認為,縱使被告對此次性交易不滿意,應該當下反映,重新協商價格,但他佯裝提高金額,卻又未依約付款,還封鎖對方,與常見的性交易模式不同,顯然一開始就沒打算給錢。

此外,曾男律師聲稱C姓少女本來就是在交友網站尋求賣淫機會,法官並未採信其主張,且認為是曾男不斷慫恿她才促成交易,根據兩人對話記錄,少女告訴曾男:「是第一次這樣,所以有疑慮」、「不知道,有點害怕」「我還是有點怕怕的」「完全不認識你」;但曾男仍遊說道:「就是暫時當男朋友這樣」「我是不會讓妳不舒服」「慢慢認識」,可見少女是在曾男再三安撫與勸說才赴約,對與曾男性交易仍心存疑慮且猶豫。

判決書指出,曾男利用少女涉世未深,且有金錢需求的處境,訛稱願支付高額對價,欺瞞引誘C女出面性交易,之後藉故不付款,法紀觀念淡薄,價值觀念偏差,所為損害未成年少女身心的健全發展,且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另考量C女與父母拒絕與曾男調解,依《引誘及以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罪》判刑1年半,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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