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保安局長:凍結黎智英資產 無關新聞自由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7日電)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今天聲稱,當局凍結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的資產,是依據「港區國安法」執法,有法可依,事件無關新聞自由。

李家超傍晚在記者會上被問到黎智英的資產被凍結時,作以上表示。

當被問到外傳香港蘋果日報可能會被取諦,李家超則說不評論傳言。

李家超說,若有人違反「港區國安法」,當局不會姑息,一定會採取各種法律手段予以打擊,但打擊的不是媒體工作,而是涉嫌違法的人。

他說,凍結資產是國際公認可以有效打擊洗黑錢或進行恐怖活動的方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在2020年12月11日控告黎智英「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於今年4月16日加控黎智英兩項罪名,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5月14日,保安局局長公布,考慮到相關資料後,局方向黎智英發出凍結財產的書面通知,凍結其持有的壹傳媒股份,以及其擁有的3家公司在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編輯:邱國強)110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