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機制「因事設人」 終極目的中央掌話語權

有了港區國安法的快馬,就有了港區國安機構的加鞭。按港區國安法而來的港區國安機制,主要有兩部分三個機構,香港部分港府加急宣布香港國安委成立、港警察國安處和國安檢控科開張;大陸部分則由國務院宣布香港國安委顧問、駐港國安署的人手配備。

港區國安法的重要官員3日到位,老話說「因人設事」,意即機構不重要,安插人才重要。港區國安法費那麼大力氣和高昂的成本,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因事設人」,意思是要達致設置機構的終極目的,才安排特定的人坐在那裡。看港區國安機構或機制,當然只能透過「因事設人」的角度。

先看香港機構。目前港府設的三機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香港律政司就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專門檢控科、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再加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定六名法官專審國安案件,算是警察、檢調、審判三套機構到齊。

更重要的是港區國安委。組成人員是林鄭月娥擔任主席,特首辦主任陳國基任秘書長,港府三司司長加上保安局長、警務處長和警處國安處長、入境處長、海關關長等成員。

香港前兩天有名嘴指以這一機構只是一個疊屋,象徵性和實質功能不大。但3日,北京任命駱惠寧為港區國安委顧問,才顯山露水。

很多人沒想到駱惠寧會出任顧問,因其是港澳辦副主任、駐港中聯辦主任。用建制智囊劉兆佳的話來說,駱身兼三職,具有很大權威性和很高的政治地位,可以發揮指導、監督和支持香港政府維護國安工作,亦可以發揮特區和中央之間的聯繫作用。

而在國安事務上,中央才有「話事權」,國安顧問的意見代表中央的立場,別說下面的三司和五個局長、處長、關長,特首聽是不聽?應該只有一個答案吧。而香港事務,都有哪些是涉國安事務,誰說了算,也應該只有一個答案。

於此,要理解港區國安委,就得看中共18屆三中全會後成立的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當時定位為中國第五大國家機構,既是國家層面的國家安全和危機處理常設機構,又是一個決策和議事協調機構。港府說港區國安委的職責,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畫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等,但如此看下去,港區國安委的去向大致底定。

除了駱顧問,北京還公布了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的人事組成,由廣東省委常委鄭雁雄任署長,李江舟和孫青野為副署長。香港政圈分析這一人事組合,多從鄭雁雄的角度去看,有人憶起鄭雁雄當年在汕尾力壓烏坎維權事件時,鄭當年那句名言即「境外媒體信得過,母豬都會上樹」。但真正看這一公署,同樣不能看人,得看其原來所屬機構。

先說兩位副署長李江舟和孫青野,李江舟是中國公安部設在香港中聯辦的警務聯絡部部長,孫青野是中國國安部負責港澳業務的局級官員。在未來的駐港國安公署,有兩大業務,一是公安的政治保衛和反恐,一是國安的間諜和反間諜。兩者同在一署,但業務各走各的,基本上互不介入。以前傳說兩部門間素有齟齬,那在強力部門必然的。

有分析說,找鄭雁雄當署長,主要是找一個有副省級及有政治工作和懂港澳事務的人來坐鎮,這沒錯,中國副省部級官員名單夠看一夜,找鄭雁雄來是因其上個職務廣東省委秘書長,這個職位內要替省委書記協調國安公安工作,外要協調省港澳三方的來往要務。這正是未來駐港國安公署要解決的兩件事,一是要懂協調在港的國安公安業務,一是香港的國家安全業務,以廣東為支撐,所以要懂協調粵港,這也算「因事設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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