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自由之聲」不再!港府通過基本法23條立法 學者憂進一步限縮自由

[FTNN新聞網]記者林兪彤/綜合報導

太陽花學運滿10週年,轉眼香港歷史也翻頁。香港立法會昨(19)日晚間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即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預計3月23日生效。對於民眾或媒體影響較大的罪行,分別是煽動意圖、顛覆中央政府等,均納入其餘罪行並明定罰則。此外,新法將加深如今普遍存在於香港社會政治領域的「自我審查」文化,言論、集會和媒體自由將持續受到侵蝕。

香港立法會昨日晚間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預計3月23日生效,對於民眾或媒體影響較大的罪行,均納入其餘罪行並明定罰則。(示意圖/美聯社)
香港立法會昨日晚間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預計3月23日生效,對於民眾或媒體影響較大的罪行,均納入其餘罪行並明定罰則。(示意圖/美聯社)

香港立法會昨日晚間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以境外干預、涉及境外勢力等定義與罰則貫穿整個法條,目前刑期最重的罪行,分別是叛亂、叛國及煽惑中國武裝力量成員叛變等3項,違反者得判處終身監禁。對於居民或旅客影響較大的罪行,分別是煽動意圖、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等。

對於民主在這繁榮城市倒退,引發各界擔憂,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巴特爾(Vedant Patel)表示,「我們對基本法23條全面、且根據我們的解釋定義模糊的條款感到驚訝和憂心」,表示這類行動有可能加速關閉香港一度開放的社會。

此外,英國外交大臣卡麥隆(David Cameron)也表示,香港國際都會的名聲是建立在法治、機關獨立、高度自治、保護自由與權利的基礎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強行通過,將對這些基礎造成深遠影響。

該法案是針對基本法23條,列明各種涉及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義和罰則等。基本法23條原文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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