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祭國安法 黎智英逾10億資產遭凍結

港府根據國安法,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7成股份,估計逾3億港元(約合台幣10.8億元)。(本報資料照片)
港府根據國安法,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7成股份,估計逾3億港元(約合台幣10.8億元)。(本報資料照片)

就在《台灣蘋果日報》宣布將停刊的同一天,香港保安局長14日根據《香港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以書面向相關人士及機構作出指示,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7成股份,估計逾3億港元(約合台幣10.8億元);以及其擁有的3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回應,事件與壹傳媒集團戶頭完全無關,集團及《蘋果日報》的運作及資金財務絕不受影響。

港府昨晚發布,香港警務處國安處於2020年12月11日起訴黎智英「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於今年4月16日加控黎智英兩項罪名,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3第3(1)條,保安局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所持有的任何財產是罪行相關財產,可藉指明該財產的書面通知,指示除根據保安局長批予的特許的授權外,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處理該財產。

此外,根據該《實施細則》附表3第3(7)條,保安局長如有合理因由懷疑通知所指明的財產會被調離香港,可在通知內指示警務人員可為防止該財產被調離香港而檢取該財產。保安局表示,局長在考慮相關資料後,於14日根據《實施細則》附表3的相關條文,發出凍結財產的書面通知,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有限公司的股份,以及其擁有的三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保安局未列出三間公司名單。

據《實施細則》附表3(1)條,「罪行相關財產」包括任何干犯或企圖干犯、參與或協助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的財產。

根據港交所資料,截至5月14日,黎智英持有71.26%壹傳媒股份。而壹傳媒市值4.9億元。東網報導,保安局亦已去信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要求停止黎智英持有的股份進行實體買賣。

更多相關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項詐欺罪成立 美16參議員控中共抹黑
黎智英香港違反蘋果大樓租用契約 港法院判欺詐罪名成立
港蘋果日報前高層 擬認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罪
黎智英欲推翻國安處查閱權 香港高院駁回
黎智英獲新聞自由獎 游錫堃:不畏不懼 為牆內點亮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