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高中生來台升學 41所學校加入招生

(中央社記者呂佳蓉台北4日電)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表示,今年修正發布的「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開放不具居留身分的港澳高中生來台升學,下個學期將展開招生作業,全台有41所學校加入招生。

大陸委員會4日召開例行記者會,邱垂正在會中做上述表示。加入招生的41所學校,包括32所公私立高中職,以及9所五專。

他並表示,政府撐香港的決心不容懷疑,目前繼續做港澳相關法規盤點研究。

根據邱垂正的介紹,「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簡稱:人才專法)已於去年7月7日修正公布。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不需要2年的工作經驗,也可以獲得租稅優惠,年限從3年延伸到5年,這些都是香港人可以準用的相關規定。

邱垂正指出,政府也配合「人才專法」,修正發布「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增列覓職期6加6個月,以及在台研修碩博士期間可以折抵居留期間的規定,如唸完博士可以折抵2年,碩士可折抵1年。

邱垂正並指出,來台尋求人道援助的港人,政府也依照現行法規架構,包括「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與「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在這2項法律的基礎上,以專案方式不斷完善相關援助機制,提供更加彈性與實際的協助。(編輯:楊昇儒)111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