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記協控警妨礙採訪反送中 被高院判敗訴

在長達年餘的香港「反送中」運動中,香港記者協會不斷指責警方妨礙記者在前線採訪並因此提出司法覆核,但高等法院今天裁定記協敗訴。記協早前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院裁定警方妨礙記者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

港記協控警妨礙採訪反送中 被高院判敗訴。(檔案照)
港記協控警妨礙採訪反送中 被高院判敗訴。(檔案照)

高院法官今天裁定,一般而言,警員有責任區分記者與公眾活動的參加者,以確保記者安全和有途徑取得第一手資料。

但法官指出,警方同時要顧及警員維護法治和秩序的職責,以及視乎體具情況,包括示威者或記者有否作出違法或暴力行為。

法官表示,如果記者認為自己受到警員非法對待,適當的做法是對政府提出書面訴訟,讓案件的有關事實和情況得到充分調查,這樣才能裁定警員的行動是否非法,或者有否違反基本法或香港人權法案。

記協對高院的裁決表示極度失望,將與法律團隊研究判詞,以決定下一步行動。

在「反送中」期間,大批示威者與前線的防暴警察不斷爆發衝突,期間採訪記者人數眾多,且由於他們經常站在兩者中間,防暴警察為此不時警告他們靠邊站,不要影響警方執法。

而每當防暴警察衝前驅趕示威者或向他們發射催淚彈時,偶有個別記者在混亂中被擊中。

另外,在「反送中」示威前線,防暴警察曾拘捕持有記協所發記者證的「記者」,指他們為「示威者」假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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