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一年了 港警權力有多大?台灣人當心觸法吃牢飯

中國大陸去年7/1通過「港版國安法」,規範港人的權利自由;香港政府並於7/6公佈第43條實施細則,主要有7項規範,包括搜索、限制離港、財產充公等,賦予了港警執法的正當性。(圖片來源: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國大陸去年7/1通過「港版國安法」,規範港人的權利自由;香港政府並於7/6公佈第43條實施細則,主要有7項規範,包括搜索、限制離港、財產充公等,賦予了港警執法的正當性。(圖片來源: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國大陸去年通過「港版國安法」,此法不僅限制港人權利自由,更擴及外國,令部分國家趕緊要求公民「謹言慎行」。究竟實施細則規範哪些事項?哪些部分與台灣有關呢?

賦予港警執法正當性 無搜索令仍可搜查

中國大陸去年7/1通過「港版國安法」,規範港人的權利自由;香港政府並於數日後,7/6公佈第43條實施細則,主要有7項規範,包括搜索、限制離港、財產充公等,賦予了港警執法的正當性。例如,若罪行危及國家安全,港警可以向裁判官申請搜索令,以進行蒐證。特殊、緊急情形時,香港助理處長或以上級別的警員,可授權港警在沒有搜索令的情況下,直接進入搜查。

可扣留嫌疑者護照 危害國安可凍結資產

為避免涉案人士潛逃國外,港警亦可針對嫌疑人士,向裁判官申請扣留其護照或身分證件,限制其出國。交出旅行證件的人若想出國,則須透過申請發還證件及批准,才能離港。此外,香港政府可以凍結、限制、沒收、充公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的財產。只要有合理的理由,保安局局長可以限制任何人不得處理該財產;經負責香港法律事務的律政司司長申請後,更可以將罪行相關的財產充公。

有權刪除網路訊息 Google、臉書拒絕協助

人民在網路上發布的訊息若疑似危害國安,香港政府有權要求發布人士、平台移除內容。若未即時刪除,導致訊息在網路上傳播,港警可申請取得電子器材以移除訊息,亦可要求平台提供身分紀錄和解密協助辦案。不過,Google、臉書、推特等知名社群皆表示暫停回應該請求。Google和推特更聲明,港版國安法上路後,已立即暫停受理港府審閱用戶數據資料的要求。

防止危害國安 可通訊截取、秘密監通

在防範和偵測妨害國家安全言論方面,經行政長官批准後,港警能截取通訊、秘密監察;若侵擾程度較低,只需向行政長官指定的首長級警務人員申請。為協助港警辦案,律政司司長或警務人員可向法庭申請批准,要求相關人士在時限內回答問題,或交出相關資料、物品。

實施細則擴及外國 違反者恐吃牢飯

根據實施細則,其規範範圍擴及他國。當香港警務處處長想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安的罪行時,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要求台灣和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代理人,按指定方式提交指明資料,不配合者將遭罰港幣10萬並監禁6個月。有鑑於此,各國也有所行動,如美國在去年底更新香港的旅遊示警,提醒民眾可能會遭到任意的拘留,或接受北京政府的調查,因此需謹慎考慮是否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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