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議員:中國愛國教育法料不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8日電)香港各界近日十分關注正在審議中的中國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香港立法會議員、港區人大常委李慧琼則預料相關法律不會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
據報導,已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愛國教育法草案,內容對香港和澳門有針對性規定,因此,外界一直關注未來它是否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基本法附件三納入了大陸部分全國性法律,包括國籍法、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必須在香港公布或立法實施。2017年中國國歌法生效後,就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其後由港府公布並立法實施。
對於這次中國愛國教育法是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正在北京參加人大會議的李慧琼昨天向香港媒體說,即使草案通過,也不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此外,香港也不一定需要配合草案的通過而針對愛國教育進行本地立法。
她認為,這不會妨礙特區政府自行推廣愛國主義教育。
不過,行政長官李家超昨天說,通過之後的法令是否在香港適用或實施,有關方面將會根據基本法第18條的規定,諮詢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最後由人大常委會決定。
他同時說,在愛國主義教育方面,香港已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推行中國歷史、國家安全的教育等,以及認識國家政策、國民教育、推動青年和學生訪問大陸省市。
但他強調,無論如何,特區政府都會對接北京中央在愛國主義教育方面的要求。
基本法第18條列明,未列入附件三的中國全國性法律不在港實施。
香港立法會議員、教育工作者聯會副會長今天在大公報撰文表示,從目前媒體的報導看,草案似乎更多是指中國國家層面的角色和工作,沒有要求特區層面立法跟進。
但他表示,特區政府不僅要從學校教育政策和社會教育政策方面落實北京中央的要求,而且這種政策的落實必須具備等同法律一樣的穩定和莊重,而不是像普通公共政策那樣,更不能隨意更改。(編輯:唐佩君)11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