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內警分局持續依法舉發駕駛人不禮讓行人違規

【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二段170號前,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3點。

湖內分局113年1月迄今,在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段週邊,攔查取締各類交通違規共計538件。

湖內分局在此呼籲駕駛人遇民眾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禮讓其先行通過,避免發生危險。(圖:記者宋祥霖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