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水暴漲摔圳溺斃 國賠200萬元
前年父親節,台中市下了一場大雨,導致位在潭子的八堡圳溪水暴漲,一名騎機車的張姓婦人,疑似看不清道路跌落圳中,當時另一名男性騎士見義勇為,跳水救人結果雙雙溺斃,事後張姓婦人家屬主張,市府護欄設置不當,法院最後判決市府應賠家屬200萬元。
前年八月八號,張姓婦人在圳中溺斃,一直到隔天凌晨遺體才被救難隊尋獲。婦人家屬當時見到遺體,還癱軟向死者下跪,事後,家屬認為市府的護欄設置欠缺管理,聲請國賠,法院判賠200萬。
法官裁定市府交通局須賠家屬殯葬費、扶養費和精神撫慰金,不過交通強調,內部開過國賠會議,認為婦人跌落圳中,並不能直接認定是護欄設置的不當所引起。
市府方面指出,目前還沒有收到判決書,等收到相關文件,會跟法制局研議是否再上訴。(記者林尚賢林進龍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