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工人權專案報告 監委提建言

國家人權委員會三十日在台北舉行「海上人權路-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發表會,人權會主委陳菊(中)、監察委員王美玉(左二)、人權委員王幼玲(左三)與紀惠容(右二)、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右三)、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左)及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右)共同啟動儀式。(中央社)
國家人權委員會三十日在台北舉行「海上人權路-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發表會,人權會主委陳菊(中)、監察委員王美玉(左二)、人權委員王幼玲(左三)與紀惠容(右二)、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右三)、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左)及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右)共同啟動儀式。(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三十日在華山文創園區舉辦「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發表會」,以六件外籍漁工調查報告為基礎,探究外籍漁工人權問題,對制度上的缺失提出建議。主委陳菊表示,六件外籍漁工案經監察院糾正後,已移至人權委員會成立專案進行溝通與協作,行政院也持續改善中。

發表會中也播映「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影片─海上人權路」,透過影音圖像,紀錄外籍漁工工作與生活點滴,一窺遠洋漁船上狹隘侷促的船艙環境等真實面貌。

陳菊致詞表示,人權會針對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已舉辦多場履勘與座談,包括前往高雄前鎮漁港及宜蘭南方澳漁港履勘,並在當地舉辦產官學座談會。另針對勞動條件、權宜船及仲介管理、強迫勞動等議題,邀集有關行政機關進行座談。

與會的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說,台灣在言論自由等人權有不錯的成就,但也有難堪與不足的地方,要虛心接受指教。

監委王幼玲建議行政院檢視國際勞工組織C188「漁業工作公約」,拉近現行制度與勞動基準法及該公約的規範落差,特別在加強社會保險保障、職業災害保護及基本安全訓練等層面,逐步提升外籍漁工勞動條件,有效促進平等權的實現。

監委王美玉籲透過強化國際合作,就權宜船上的勞動人權,建立檢查法制,加強管理及評鑑制度,有效監督仲介機構,逐步推動漁工薪水直匯機制,避免仲介雙重剝削,改變台灣被批評侵害漁工人權的國際形象。

監委紀惠容說,漁工人權涉及主管海陸事務多個權責機關,有必要建立跨機關聯合查緝平台,明確分工,並釐清勞資爭議與勞動剝削之界線;事故發生時,第一線人員必須能迅速辨識是否為強迫勞動案件,以利即時進行司法偵查及安置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