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遭控突襲開會 民團籲延後討論漁工人權雙指引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今天(27日)發聲明表示,農業部漁業署在今天下午舉辦「研商訂定遠洋漁船船員管理指引及遠洋漁船經營者提供船員通訊設施使用指引(以下簡稱雙指引)」會議,邀請了許多關注漁工人權的團體與會,然而,除了與會對象的安排有問題、會議資料不完備,漁業署寄發開會通知的時間也太晚,不少參加者覺得開會過於倉促,來不及好好準備,因此特別呼籲漁業署延後舉辦這場會議。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今天(27日)指出,漁業署於5月17日發出公文(發文字號:漁五字第1131553835號),邀請關注漁工人權的公民團體、漁工工會、漁業產業協會、各區漁會以及中華電信,出席27日下午舉辦的「研商訂定遠洋漁船船員管理指引及遠洋漁船經營者提供船員通訊設施使用指引(以下簡稱雙指引)」會議。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認為,涉及遠洋漁工人權保障的雙指引如此重要,漁業署開會卻開得那麼倉促,各團體只有不到10天的時間(含週末2日)可以詳讀會議資料,舉例來說,台灣人權促進會是在5月23日才收到公文,也就是說,準備時間不到4天。此外,這場會議涉及漁工勞動權利,而台灣的遠洋漁工主要來自印尼和菲律賓,開會通知以及雙指引卻沒有檢附印尼語(Bahasa)、塔加洛語(Tagalog)以及英語等漁工可閱讀理解的版本,不利外籍漁工工會在短時間內進行民主討論、蒐集意見以及凝聚共識。因此,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要求漁業署延後舉辦27日下午的會議。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表示,台權會代表日前向漁業署承辦人致電反映此情況後,被告知已提供印尼語版本給屏東縣漁工職業工會,且會議當天會準備翻譯人員協助,但並沒有準備塔加洛語和英語的書面會議資料及會議翻譯人員。

此外,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指出,漁工工會代表可能同時是產業資方聘僱的漁工,這樣權力不對等的關係,勞方恐怕難以充分表達對雙指引的意見,最後,這場會議可能淪為多方爭執、難以達成共識。

關於「遠洋漁船經營者提供船員通訊設施使用指引」,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指出,由多個國內外民間團體組成的「Wi-Fi Now for the Fishers’ Rights」行動聯盟,數個月之前就已經把「遠洋漁工在漁船上工作期間如何使用Wi-Fi的指引」草案寄給漁業署,並表示希望針對內容進行討論,雖然漁業署多次開過溝通會議,但很遺憾漁業署至今對此未明確回應。聯盟質疑,漁業署為何不先以那份多個國內外民間團體一起討論出的版本作為27日這場會議的討論基礎,而要另外訂出一份完全站在管理角度與資方立場的草案?在沒有充分諮詢勞方意見的情況下,漁業署的版本到底是怎麼訂定出來的?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表示,既然「遠洋漁船上船員管理指引」草案內文提到「本於船員和經營者、船長及幹部之共善夥伴關係」,那就至少應該要在指引中建立工會、資方、政府三方對等治理的協調機制,但目前這個最重要的機制並未出現在雙指引草案當中。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指出,「遠洋漁船經營者提供船員海上通訊設施使用指引」草案內文提到「建議每位船員每月擁有至少40MB網路使用流量或至少3個小時的網路使用時間」,雖然已經優於先前的規定,但背離漁工實際需求,40MB非常不夠用,建議漁工每個月至少應分配到3GB-5GB的流量才夠;以南韓遠洋漁船為例,南韓新法規所設定的標準是「所有船員每天可使用3小時的Wi-Fi」。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要求政府部門應加強落實執法,並建立安全的申訴與檢舉管道,而非一再制定這種毫無強制力與約束力的指引、措施或注意事項,才能讓漁工的困境得到解決。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表示,聯盟成員包含TAHR台灣人權促進會、YMFU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SPA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Greenpeace綠色和平、EJF環境正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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