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適用檢討法令

長期關懷外籍漁工的勞工團體昨(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至漁業署台北辦公室,抗議漁業署還沒執法就修法,根本就是在製造血汗漁工。對此,漁業署昨(十四)日表示,境外僱用外籍船員辦法適用檢討,其實不會減損漁工權益保障,只是很遺憾勞團因為誤會未能參與討論。 漁業署指出,依據遠洋漁業條例授權訂定「境外僱用外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於今年元月二十日生效,管理辦法施行半年多以來,為了回應各界相關意見,昨日邀請相關人士進行討論,期盼管理辦法執行時能夠更完善推動,但是絕不會減損原辦法所提外籍船員權益保障。 漁業署指出,包括邀請勞工方面的專家學者、相關部會、地方政府、漁民團體、勞工團體及仲介機構,共同交流管理辦法執行意見,其中有關勞工團體所重視船員權益保障條文,比如外籍船員最低薪資、最低休息時間、一般身故保險理賠金額等規定,雖然漁民團體曾經多次要求放寬,但是政府堅決表示不會降低或放寬相關規定。 不過,由於勞工團體誤會會議目的,因而拒絕出席這項會議,漁業署表達相當遺憾之意。值得一提的是,勞團指稱台灣鮪延繩釣協會網站的會議紀錄當中,漁業署提供資方因應建議,經過調查會議紀錄所提因應方式,主要是漁業署否決這個協會調降外籍船員福利的相關建議,至於協會自行研擬提供會員參考意見,並未經過漁業署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