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30幾處又漏電 單親媽控房東拖延

圖/TVBS
圖/TVBS

南部連日大雨,好不容易在上個星期才趨緩,沒想到高雄一位帶著5名小孩的單親媽媽謝小姐,就抱怨在楠梓承租的一戶樓中樓嚴重漏水,不但屋內有30幾處漏水,有些開關還會漏電,全家最後只能擠在同一個房間,而向屋主反映,對方卻置之不理,但屋主反駁說,她一雨停就帶著師傅要入內修繕,但遭到拒絕,否認不願處理。

 


天花板出現一道裂縫,還不停有水滴掉落,另外牆壁油漆也突起,用手一摳立刻流出液體,算一算整個房子共有30幾處滲漏水,原來當時外面下著大雨,屋內也跟著下小雨。

 


記者:「現在下雨你就不敢摸開關了嗎。」

 


謝小姐兒子:「不敢,因為會漏電,然後就會電到自己的手、會麻麻的。」

 

圖/TVBS
圖/TVBS


甚至連電燈開關都一度會漏電,嚇得小朋友不敢碰觸,但讓承租房子的謝小姐最無法接受的,卻是打電話請屋主處理,對方卻相應不理。

 


房客謝小姐:「對方意思就是說,要我委屈一點,等到天氣好再叫師傅來做修繕的部分,然後我提出賠償什麼的,她都...沒有正面的反應。」

 


這麼誇張的漏水,這個月中旬,就出現在高雄楠梓一棟公寓頂樓的樓中樓,謝小姐除了抱怨下雨時屋主沒有立刻處理,向對方請求賠償,對方也完全不理睬。但屋主則是否認指控。

 


屋主:「我們的權力(義務)就是維護、修護,你聽懂嗎?他們不讓我們進去呀。所以有跟她LINE,她就是在上面,她就是不願意配合。」

 


記者:「所以妳當天沒有讓她看就對了?」

 


房客謝小姐:「對呀,因為我人不在這裡呀。」

 

圖/TVBS
圖/TVBS


到底是房東不要修,還是房客不給修,現在成了羅生門。但根據民法第437條,租賃物有修繕之必要應由房東負擔,另外430條也規定,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房東修繕,否則承租人可以終止契約,或是自行修繕再要求屋主付款,只是雙方糾紛恐怕不只有漏水這麼簡單。

 


樓下住戶:「這戶人家,常常(爭吵)喊消防隊,消防隊常常來呀。」

 


原來謝小姐沒有工作,又獨自撫養五名小孩,是社會局列管的高風險家庭,加上跟男友經常爭吵,引起鄰居抱怨,也讓這起單純的漏水修繕,演變成房客跟房東合約的保衛戰。

 

更多 TVBS 報導
錢怎麼算的!不滿消費糾紛 找人怒翻桌
嘴唸佛手拿凶刀 惡房東坑不到錢就砍人
南庄名店常送白米 鄰居因誤會揮拳動粗

😡 惡房東欺人太甚

漲租金被拒絕 房東放火燒房子
噁套房!「黴菌床墊」沙發藏針筒
嚇!隔壁房客死後「電費暴增千元」
鼎鼎大名惡房東?押金3萬扣剩千元
慰問金見「人心」房東硬搶:我的錢

--------------------------------------

Yahoo奇摩新聞歡迎您投稿!對於這個社會大小事有話想說?歡迎各界好手來發聲!用文字表達你的觀點。投稿去—–>https://goo.gl/iy5T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