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光電公司董事長吸金案 二審判8年半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漢唐光電公司董事長徐國良涉對外虛構具有史丹佛大學博士學位,擬與美國某公司併購,吸引多人投資,二審高院今天依證券交易法的詐偽罪判徐國良8年6月,還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指出,徐國良為漢唐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為使投資人相信公司有充足資本,先向金主借款1億8000萬方式,將公司登記資本額及實收資本額分別虛增為6億元及1億8900萬元,於完成增資變更登記後,再將款項返還金主。

高院指出,漢唐光電公司未實際以經營光電產業為業,且自公司設立登記後至105年度的各年度均處於虧損狀況,至105年度累計虧損達2億5453萬多元,經營績效差,徐國良竟對外虛構他具有史丹佛大學博士學位及美國貝爾實驗室副總裁、在美獲獎無數等學經歷。

高院表示,徐國良謊稱漢唐光電公司營運良好,近年將上市櫃,有美國公司擬併購公司,股價將大幅翻漲,對外誘騙投資人購買漢唐光電公司股票,致上百名投資人受騙,以印股票換鈔票方式,獲取不法所得3億8037萬元。

高院審理期間,徐國良否認犯罪,主張他的學經歷是真的,投資人購買公司股票,是看好公司發展。

高院調查,徐國良所述的個人學經歷全是憑空杜撰,漢唐光電公司實際營業項目為經營實體咖啡店「酷咖啡」及網路平台,主要營收來自咖啡店,但仍入不敷出,長年處於虧損狀態。

高院指出,漢唐光電公司並無光電設備、廠房,員工僅數人,明顯無能力從事光電產業,公司自始無上櫃、上市計畫,更無被美國的公司高價併購可能。(編輯:張銘坤)10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