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補正104年個體及合併財報附註揭露之部份資料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2404)漢唐-補正本公司104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報附註揭露之部份資料

1.事實發生日:105/05/26
2.公司名稱:本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補正本公司104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報第41頁及第43頁資料。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財報附註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更正前內容:
(廿一)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之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6∼10 % 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2%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70,000千元及34,000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擬訂定之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四年度之營業費用。
頁次:個體財報第41頁,合併財報第43頁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更正後內容:
(廿一)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之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6∼10 % 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2%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70,000千元及34,000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擬訂定之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四年度之營業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
頁次:個體財報第41頁,合併財報第43頁
9.因應措施:財報附註資料補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