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警聯合交通稽查 加強取締改裝及噪音車輛

潮州警分局員警為遏止改裝車輛擾民,將加強取締改裝汽機車及噪音車。(記者鄭伯勝翻攝)
潮州警分局員警為遏止改裝車輛擾民,將加強取締改裝汽機車及噪音車。(記者鄭伯勝翻攝)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汽、機車改裝後大都會產生噪音影響民眾生活,民眾對此十分詬病,潮州警分局連續兩天會同監理站、環保局於轄區易肇事路段進行聯合交通稽查,針對未經審驗合格之改裝車輛、變更原廠設備、無照駕駛、酒後駕車等違規行為加強告發取締,共攔查三十八輛疑似改裝車輛,舉發三件變更原有設備及二件無照駕駛,警方將持續聯合相關單位加強取締,讓民眾享有寧靜的生活。

潮州警分局表示,改裝車輛須符合現行法規並經權責機關審驗合格,否則即屬違規改裝車輛,警方為遏止違規改裝車輛,將不定期與監理站、環保局聯手出擊,執行「防制危險駕車聯合稽查」勤務,於轄區部分路段進行攔查取締,取締項目包含改裝大燈、排氣管、無照駕駛及酒後駕車等。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不當改裝車身、引擎及電系設備等重要設備,可處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款,並責令檢驗,一年內再次違規者更會被吊扣牌照。另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除受到周遭民眾反彈外,更會令自己的荷包大失血,依現行法規規定,違反「噪音管制法」最高可處三千六百元罰鍰,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四十三條,最重可處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款。

潮州警分局長簡彥匡呼籲民眾切勿為吸引他人注意,任意改裝車輛或拆除消音器,以免製造噪音而影響他人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