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未濫檢 長庚將申復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健保署核減長庚醫院子宮鏡檢查 291件;並舉例有一名病人 3年接受 25次子宮鏡檢查,就有 20次非必要檢查。長庚醫院發言人黃璟隆出面喊冤表示,是因醫師在病歷上未詳細記載,將提出申復。
黃璟隆表示,有關 3年內子宮鏡檢查 25次的病例,係一名 41歲的病人在 2所醫學中心分別接受子宮腺肌瘤與子宮肌瘤切除手術,術後發生嚴重的子宮腔沾粘,病人希望進行試管嬰兒,所以到長庚就醫。從 104年開始利用子宮鏡進行分離沾黏治療,因療程中子宮內膜會反覆沾黏,必須重覆分離治療;前後經過 25次治療,病人的子宮腔才達到接近正常的空間,以進行胚胎植入,達成可以懷孕生育的希望。
由於醫師在病歷上未詳細記載,以致在審核時被認為是非必要的檢查。黃璟隆表示,未來一定會要求醫師寫病歷要清楚記錄,讓外界不要有誤解空間。
黃璟隆表示,有關子宮鏡檢查前應先進行超音波檢查一事,長庚對子宮異常出血的病人亦依此原則處理;但如已在他院做過超音波檢查或治療後仍出血的病人,則採子宮鏡檢查,以排除超音波無法清楚看見的子宮內膜病變。
黃璟隆表示,子宮鏡檢查是現代醫學進步的成果,不應以此單一事件否定子宮鏡的優點。且長庚收治的大部分為子宮腔沾黏,或早期子宮內膜癌接受藥物治療,以保留子宮生育功能的病人,因而需要進行多次子宮鏡檢查,長庚已有多例成功生育的案例。至於健保初審醫師有不同的見解,將會備齊所有的病歷與相關文獻資料,提出申復,相信必能釐清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