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可恃民力」非民兵 內政部:不會參與軍事武裝作戰

在日前「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首場會議中提及要充實40萬可恃民力,引發外界質疑是要培養40萬民兵,對此內政部14日表態,批評網路流傳訊息刻意混淆「民力」與「民兵」概念,強調民力訓練主要著重自救與互助,不會參與任何軍事武裝作戰。

由總統成立的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在9月26日首度召開,賴清德在會上提及,要擴大民力訓練及運用,「強化應變、有恃無恐」,然而40萬「可恃民力」的說法也引發外界關注;對於外界議論內容,內政部今也發文澄清,強調防衛韌性委員會有5項主軸核心任務,「民力訓練暨運用」即為其中之一,目標是透過逐步強化各類民防人力執勤量能,充實並提升可靠民力,好在面臨巨大災難或緊急狀況時,協助政府維持社會正常運作。

內政部長劉世芳強調,委員會中所提的「可恃民力」來源包括義警、義交、義消、災害防救團體與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特種防護團及替代役役男等,是依現行規定進行編組及訓練,在天災或緊急狀況下襄助防災救護或治安維護等。而除此之外,也有民間及宗教團體自發性推動災害防救訓練,盼透過民眾自願參與培訓,提升災害防救知識與技能,讓參與者在災害時發揮作用,達到個人自救及社區互助目標。

對於近期網路流傳相關訊息,內政部批評是刻意混淆「民力」與「民兵」的概念,強調兩者完全不同,民力訓練主要著重於自救與互助,希望透過強化民間力量,共同協助政府與警消人員進行第一線救災及治安維護工作,不會參與任何軍事武裝作戰行動。

至於民防經費來源,依《民防法》規定、《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相關規定,應由地方政府或相關單位編列預算支應。內政部強調,為精進民防工作推動,對於性質上屬全國一致性者,中央均有編列預算支應,也將按比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相關訓練、頒發資深服務獎狀等,藉以強化相關訓練、激勵民力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