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恰恰戶頭剩5百不算破產?律師點出關鍵:會被法院打槍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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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歲資深藝人澎恰恰今(6)日召開記者會宣布破產,欠債總金額高達2億4000萬元,雖然目前已經還清一半,但仍有1億2000萬元需要償還,並表示他已經完全撐不下去,現在他就連100元都借不到,銀行存款也只剩500元,消息曝光後宛如在演藝圈投下震撼彈。但律師林志群指出,其實就法律層面來說,「破產」必須向法院聲請,由法院核准後才會發生效力,並非開記者會宣布就可以的。

律師林志群在臉書粉專「林智群律師(klaw)」分享,其實破產必須向法院聲請,由法院核准後才會發生效力,不是開記者會就可以的,「大家都會覺得既然是破產,就是沒錢,其實如果你沒錢,連聲請破產的資格都沒有」。

至於原因為何?林志群解釋,因為破產程序需要耗用司法資源,請破產管理人要花錢、登報要求全部債權人來主張他們的權利要花錢、把破產人財產拍賣也要花錢,「如果破產人的財產(法律名詞是『破產財團』)沒辦法支付『破產財團費用』及『財團債務』時,聲請破產,法院是要駁回的!」

至於澎恰恰聲稱銀行存款只剩500元一事,林志群表示,如果澎恰恰的財產只剩下戶頭裡的500元,即使真的要聲請破產,也會被法院打槍,「一般而言,你的債務如果是1000萬,你的破產財團(手邊的錢)也不能太少,沒有100萬,聲請破產,那個錢恐怕沒辦法支付破產程序費用,就會被駁回...所以呢!這就是窮人的悲哀,沒錢,連聲請破產也沒辦法!(無產可破啊...)」。

另外,林志群也補充說明,債務人之清償資力有「財產、信用、勞力」這3個部分,舉例來說,假設一個人雖然沒有財產,但擁有良好的信用及優良的技術,那麼法院就會認為此人尚有清償債務的可能,不會宣告破產。

如果法院宣告破產,林志群表示,那就會選一個破產管理人,並且登報要求債權人自己來報到,由債權人說明到底欠了多少錢,接下來把全部債務釐清,整理一下破產人還有多少錢,該如何分配。需要注意的是,破產人不能隨便離開住所跑到外縣市,而且如果被發現有隱匿財產,法院可以收管。

至於澎恰恰到底是否真的破產?澎恰恰本人今日在記者會表示,他所說的「破產」,是指他的能力目前完全無法負擔還款能力。對於債權人的緊迫需求,澎恰恰也強調,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我不會跑,我也不會閃,我會面對大家,然後請債權人給我時間,因為我還有生產力」,並承諾之後將一一協商還款相關事宜。

林志群律師臉書粉專原文連結:https://reurl.cc/Y1M0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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