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檢出手團滅 七美查獲集團性買票

澎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蘇恒毅表示,專案小組成員搭乘海巡警艇前往七美布署,一舉傳喚嫌疑人22人到案,張姓、葉姓、夏姓被告因行賄罪犯嫌重大,故諭知各以1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選民均請回。(張茂雄攝)
澎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蘇恒毅表示,專案小組成員搭乘海巡警艇前往七美布署,一舉傳喚嫌疑人22人到案,張姓、葉姓、夏姓被告因行賄罪犯嫌重大,故諭知各以1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選民均請回。(張茂雄攝)

澎湖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指出,七美鄉某鄉民代表候選人樁腳疑有集團性賄選情事,遂指派檢察官林季瑩指揮望安分局、刑警大隊與澎湖縣調查站調查,並由支援查賄業務檢察官黃淑媛、林濬程、黃昭翰協同偵辦,另商請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八海巡隊、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協助派遣船艦,搭載專案小組成員前往七美鄉布署,一舉傳喚22名嫌疑人到案,張姓、葉姓、夏姓被告因行賄罪犯嫌重大,故諭知各以1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選民均請回。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張姓鄉代候選人女兒、葉姓女婿與夏姓樁腳共同謀議,以省親旅遊團名義為幌子,實際上則以代付機票、包船等方式,要求親友團從台灣返回七美投票,並支持特定鄉民代表候選人,完成投票則支付每人8000至1萬元作為報酬,為候選人買票。

經澎檢查賄團隊布署,於投票結束後旋即在七美鄉,傳喚涉案嫌疑人共22人到案,檢察官林季瑩、黃淑媛、林濬程、黃昭翰聯手漏夜訊問,認為張姓、葉姓、夏姓被告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然考量被告對案情已有所交代,認無羈押必要,故諭知各以1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選民均請回。

該案為澎湖縣外、離島地區首宗大規模集團性買票案件,且因交通接駁多所不便、硬體設施較為不足,偵辦難度甚高。

澎檢另感謝彰化、橋頭及高雄地檢署派駐支援的3名檢察官,在支援期間完美展現檢察一體辦案精神,讓本案能夠在短時間內順利將22名涉案人員訊問完畢,查明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