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議會議長劉陳昭玲涉貪 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
澎湖縣議會議長劉陳昭玲與機要秘書陳淑美等人遭檢舉收錢喬人事、拆違建疑涉貪污遭羈押,澎湖地方法院今天裁定自14日起延押2個月至7月14日止,並禁止接見、通訊及受授物件。
國民黨籍的劉陳昭玲出生澎湖縣湖西鄉沙港村,25歲投入澎湖縣議會選舉,創下連10屆當選紀錄;第15至20屆連6屆當選澎湖縣議會議長,活躍地方政壇40年,創下地方自治史紀錄。劉陳昭玲與機要秘書陳淑美2人疑涉貪污案,今年3月14日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由於將屆滿2個月,澎湖地檢依法提附具體理由,向澎湖地院聲請延長羈押。
澎湖地方法院8日自看守所提解劉陳等人應訊,劉、陳等2人所委任律師均到庭爭取具保停止羈押,蒞庭檢察官提出涉案新卷證,堅持請法院延押禁見。澎湖地檢署指出,被告劉陳昭玲2人均涉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劉陳昭玲另涉同法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事務圖利罪嫌。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規定聲請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