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通過媒體議價法 數位平台新聞付費紛爭落幕

編譯劉孜芹/綜合外電報導

社群媒體巨擘臉書(Facebook)以及谷歌(Google)與澳洲政府達成協議,2家公司同意付費給澳洲的新聞機構,以避免日後受更嚴苛的法規約束,澳洲國會25日便迅速通過立法,未來將要求全球數位平台必須為刊登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付費。

澳洲政府強調,這項稱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的法案有其必要性,可確保新聞媒體業「因其產製的報導內容獲得合理的報酬;且進一步協助維持澳洲新聞的公益性」。

法案通過前,谷歌曾揚言下架在澳洲的所有服務;臉書上週也為抗議相關法案,斷然封鎖平台上的所有新聞內容,包括多個州政府與緊急部門帳號。但經協商,2家公司已與澳洲政府及數家媒體公司,達成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協議。

臉書更表示,未來3年將至少投資10億美元(約新臺幣283億元)支持新聞媒體產業,希望能與媒體出版業者成為夥伴。不過與此同時,臉書也重申對授權支付的擔憂,稱「臉書在此仲裁制度下,將被迫支付跨國媒體恐無限制的金錢要求」;並指出,該仲裁制度「故意錯誤描述出版業者與臉書的關係」。

澳洲國會25日通過立法,要求臉書與谷哥等全球數位平台,須為刊登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付費。(達志影像/美聯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