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豐基金母公司突倒閉 涉詐逾千億元 13家上市櫃、286人踩雷

【民眾網記者劉家瑜/綜合報導】

澳豐金融集團(Ayers AllianceGroup)於5月27日在網站發布公告表示自願放棄經營,受害投資人損失金額達千億元,被稱作是「台灣史上最大金融詐騙案」。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雖尚未全部回報,但目前回報的國內金融三業並無對澳豐金融集團曝險,但國內有8家上市公司及5家上櫃公司踩雷,也陸續在去年第四季和今年首季認列。證交所跟櫃買正查核內控程序及財報實質審閱,針對損失金額較重大的部分,來了解相關的內控程序是否正常。

澳豐金融集團上月底官網公告,澳豐金融集團自願放棄經營,旗下力量基金(Spectra SPC Powerfund)清算,等同正式對外宣告倒閉,不少政商名流、上市櫃公司都受害。據判決書的內容記載,2014年1月至8月,澳豐基金投資人計286人,投資金額約3,764萬美元,相當於新台幣逾千億元。

張子敏提到,據判決書記載,由於兆富公司在國內他是不可以販賣相關的基金,都是帶客戶去國外開戶。然詐騙的手法很多,投資人可能認為報酬率8%~10%不等,其實不管是金融機構或一般的投資人,報酬率要8%以上其實很難,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投資人還是要審慎來做判斷。目前兆富公司仍屬在經濟部登記的公司,假設有違反法令或違法的話,經濟部可以註銷登記或不予登記,因為還在審判當中,還沒有判決確定,所以公司還在運作中。

截至司法院判決書系統。
截至司法院判決書系統。

張子敏指出,澳豐基金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兆富公司卻非法販賣該等基金,金管會於接獲民眾陳情後,自2015年起至2023年已七次移請法務部調查局偵辦在案。臺北地檢署於2020年10月28日以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將兆富公司負責人曾奎銘等7人提起公訴,並於今(2023)年5月12日一審判決共同非法銷售境外基金罪,各處4個月至2年3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臺幣50萬至500萬元不等。

張子敏說,金管會籲請民眾透過合法管道投資,將再加強宣導。為防範金融詐騙事件,金管會與檢警調等相關司法機關均已建立密切連繫及合作管道以利深化合作,並已督導相關公會、業者及周邊單位持續強化投資詐騙等違法案件之情資蒐集,以協助警政署或司法單位辦理相關案件。自2021年至2023年間,金管會也持續發布新聞稿,提醒投資理財應洽詢合法業者辦理,以免落入詐騙陷阱,金管會再次呼籲國人投資境外基金,應透過合法的銷售機構,以及確認投資標的的合法性。

金管會強調,澳豐基金非金管會核准境外基金,未經金管會核准卻在國內銷售境外基金,依法應負刑事責任,任何人非經金管會核准或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不得在國內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投資顧問境外基金;違反前揭規定者,應負同法第107條及第110條之刑事責任,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金管會及相關公會已設置專區,可供投資人查詢合法業者名單等資訊,並於2021年12月15日設立反詐騙諮詢專線(2737-3434),提供合法業者查詢服務。民眾如發現有非法業者於國內銷售金融商品或辦理金融特許業務,亦得檢具具體事證,向金管會或司法檢調機關檢舉或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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