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店、牛排店 賣重組肉須標示

中國時報【廖珮妤╱台北報導】 重組肉明年起強制標示!衛福部食藥署昨公告,明年元旦起,散裝、包裝、直接供應飲食業者,若使用重組肉,須在外包裝或菜單上註明「重組」、「組合」等字眼,並標註「僅供熟食」醒語,包含火鍋店、牛排店、傳統市場、夜市攤商等所有業者都納管,標示不實最高開罰400萬元。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說,重組肉是指禽畜、魚肉等肉類經組合、黏著、壓型等方式,加工製造出來的肉品,以火鍋肉片或牛排為例,民眾不易判斷是重組肉,可能會以為是大塊肉切片。 李婉媜說,新規定實施後,包裝、散裝肉品,以及餐廳、火鍋店、牛排店、夜市攤商等所有具營業登記的直接供應飲食場所,都須明顯標示「重組肉」或「組合肉」,並加註「僅供熟食」醒語。包裝產品或菜單上字體不可小於0.2公分,以立牌、告示牌方式,字體不可小於2公分。 加工食品 不納管 若業者違反相關規定,李婉媜說,應標示而未標示,可依食安法開罰3到300萬元,如果涉及標示不實,則開罰4到400萬元。至於民眾常吃的貢丸、漢堡肉等加工食品,因本身從外觀就可看出非單一肉片、肉排,則不納入新制的管理範圍。 吃重組肉 要全熟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說,一塊重組牛排肉,可能是50塊小碎肉黏著組合而成,加工過程容易受微生物汙染,建議民眾吃重組肉一定要吃全熟。另因肉品加工黏著劑多半為磷酸鹽類,腎功能差者、洗腎患者建議別吃,以免因大量攝取導致高血磷症,增加心血管疾病與骨頭病變風險。 消基會祕書長盧信昌表示,標示重組肉可增加消費者的資訊,是正面工作,不過食品安全規範和管理,不該只從消費末端著手,應從源頭建立溯源機制,讓業界從肉品生產、加工、經銷、販售循序漸進列管,才能確保完整的食安。 去年底的黑心油風暴,意外揭發知名餐廳使用重組牛排,引發外界議論,認為重組肉有一定風險,業者應明確標示,供民眾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