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湯頭食材未標 可罰300萬
中國時報【林宜慧、實習記者施君宜╱台北報導】 食安問題爆不完,食藥署7月31日起針對業者管理、標示共4項新制度正式上路;其中包括連鎖店現泡茶飲及咖啡強制標示含糖量、咖啡因等資訊,另規定火鍋店強制標示湯頭食材及製作方法,沒標最高罰300萬。 現泡茶飲規範因應4月掀起的茶安風暴,強制連鎖飲料業、賣現泡茶飲、咖啡的便利商店及速食業者,有供消費者分級選擇半糖、少糖等糖添加量,應分標示含糖量及所含熱量,標示方式可依方糖數換算(每顆方糖5公克計),並須告知每公克糖含熱量4大卡,或每顆方糖熱量20大卡;若茶飲以茶精等香料調製,或標榜果蔬汁飲料原汁含量未達10%,應標註「風味」或「口味」。 此外,茶與咖啡須標示原料原產地(國),若原料混和2個以上產地,則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如義式濃縮咖啡(咖啡豆產地巴西、印尼)。咖啡須註明咖啡因含量,業者應以紅、黃、綠三色,在菜單標註,每杯咖啡因201毫克以上紅色、101至200毫克黃色、100毫克以下綠色。 湯頭部分,食藥署規範具營業登記火鍋業者,須將湯底製作方式分熬製、調製及兩者都有3類,以昆布鍋為例,店家須標示昆布鍋湯底「使用昆布熬製」或「使用昆布調(風)味粉(料)調製」或「使用昆布及昆布調(風)味粉(料)共同調製」。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說,上述標示可在菜單、卡片、標籤、立牌等地方清楚看到,不能只公布店家網站,昨起已通知各地衛生局展開稽查,若業者沒依規定標示,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開罰4萬到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