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保法5/1起實施 線上就能完成加保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稱災保法,將自五月一日實施,雇主應讓勞工在施行之日或員工到職當日加保。勞工保險局昨(二十九)日表示,為提供便捷申報管道,自是日起,微型企業可以透過「勞保e化服務系統」線上成立就保及職保投保單位並且申報員工加保。

依災保法規定,只要年滿十五歲以上,受僱於領有執業執照、依法辦理登記、設有稅籍(以下統稱登記有案單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雇主(指家事移工雇主)的勞工,不管單位僱用人數多寡,均為「強制納保」的對象,應由受僱單位申報參加職保,保險效力自到職當日起算。

又依《勞基法》規定,未滿十五歲受僱從事工作者也適用。勞保局指出,上開登記有案單位,包括公司、行號、工廠、法人、機關學校、農林漁牧場、人民團體、短期補習班、診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律師、會計師、已辦理稅籍登記或核編稅籍的單位等。

四人以下微型單位雖屬勞保自願投保單位,但依相關規定仍應申報其員工參加就業保險及職災保險,並且提繳勞工退休金。此外,六十五歲以上及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受僱勞工,也是職保強制投保對象,雇主應依規定申報其加保。

勞保局提醒雇主,登記有案單位如未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經過查明屬實,除了依照法令規定罰鍰之外,自五月一日起,將再依災保法規定,核處二萬至十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及按次處罰,另依法公布投保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及違規事由。

倘若勞工發生職業傷病事故,勞保局核給職災給付後,將向雇主追還給付金額。為提供更簡便之申報管道,勞保局指出,自五月一日起,開放四人以下單位可持工商憑證及負責人自然人憑證,透過e化服務系統申請成立就保及職保投保單位,並且申報員工加保,線上成立後即成為網路申辦單位。另原以書面申請成立就保投保單位者,也能註冊成為網路單位,享有各項線上申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