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證明在執勤拍照傳給小三 偵查佐斷孽緣被檢舉洩密罪起訴

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任職的蔡姓偵查佐,為了證明自己在工作沒有冷落小三,竟然在執行搜索時,拍照傳給她,事後偵查佐決定回歸家庭與小三分手,小三無法接受向蔡男上司檢舉,全案才曝光,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蔡姓偵查佐涉犯《刑法》洩密罪,依法提起公訴。

據了解,這名已婚的蔡姓偵查佐,原在屏東縣警局任職,2020年間,因為辦案的關係認識1名女子,2人從公務聊到私務,最後越陷越深,蔡姓偵查佐背著妻子開始與這名女子交往,2人成為男女朋友。

然而蔡姓偵查佐雖然有了小三,卻無法嚐到溫柔鄉的滋味,女友時常疑東疑西,懷疑他不想陪在她身邊,動不動就查勤,追問他人在哪裡,蔡男為了證明在工作,有時在執行搜索時,就會將搜索現場照片傳給女友,或是將偵查卷的內容拍照傳給她,即便是蔡男調任保七總隊,2人也一直維持著這種關係。

直到2022年間,蔡男發現妻子罹患重症,驚覺這輩子對不起她,決心回到妻子身邊好好照顧她,因此與小三提出分手,小三無法接受在同年12月10日向保七總隊檢舉蔡姓偵查佐婚外情,將2人LINE的對話內容作為證據,才發現蔡男將偵查內容洩露出去,將他函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蔡姓偵查佐洩露案件偵查內容給女友,共計4次,以涉犯《刑法》132條第1項公務員洩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消息罪,共4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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