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選擇無知?

文 / 蔡先靖
發表在《心理學評論》 (Psychological Review) 的<「我寧願不知道」:為什麼我們選擇無知‘>(I’d rather not know’: Why we choose ignorance)研究表明,選擇不去了解後果會讓人們在保持積極的自我形象的同時做出自私的行為。美國心理學會發表的研究顯示,當讓他們選擇了解自己的行為將如何影響他人時,40% 的人會選擇無知,通常是為了給自私行為找藉口。
故意無知的現象有多普遍、危害有多大?
「這種故意無知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例如當消費者忽視他們購買的產品的有問題的來源資訊時,」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博士研究生、主要作者 Linh Vu 博士說。“我們想知道故意無知的現象有多普遍、危害有多大,以及人們為什麼會這樣做。”這項研究發表在《心理通報》雜誌。
Vu 和她的同事對 22 項研究進行了薈萃分析,共有 6,531 名參與者。這些研究都是在研究實驗室或網路上進行的,大多數研究都遵循一個協議,其中一些參與者被告知其行為的後果,而其他人則可以選擇是否了解後果。
在一個例子中,參與者必須在接受較小的獎勵(5 美元)或較大的獎勵(6 美元)之間做出決定。如果他們選擇 5 美元,那麼匿名同行(或慈善機構)也將收到 5 美元。然而,如果他們選擇較大的 6 美元獎勵,另一位接受者將只獲得 1 美元。一組參與者可以選擇了解他們選擇的後果,而另一組則自動被告知後果。
40% 的人選擇不了解自己行為的後果
在所有研究中,研究人員發現,當有選擇時,40% 的人選擇不了解自己行為的後果。這種故意的無知與較少的利他主義有關:當人們被告知自己選擇的後果時,與被允許保持無知的情況相比,人們對他人慷慨的可能性要高出 15.6 個百分點。
研究人員推測,故意無知的原因之一可能是有些人表現出利他行為,因為他們想保持作為一個利他人的正面自我形象。在這些情況下,故意的無知可以讓他們保持自我形象,而不必以利他的方式行事。
研究共同作者、阿姆斯特丹大學行為倫理學教授 Shaul Shalvi 博士表示,統合分析支持了這一點。這是因為,與預設獲得資訊的參與者相比,選擇了解其行為後果的人表現出慷慨的可能性高出 7 個百分點。這表明真正無私的人選擇了解他們行為的後果。
他們希望以良好的眼光看待自己
沙爾維說:“研究結果令人著迷,因為它們表明我們觀察到的許多利他行為都是出於按照別人期望的方式行事的願望。” 「雖然大多數人在充分了解自己行為的後果後願意做正確的事情,但這種意願並不總是因為人們關心他人。人們表現出利他行為的部分原因是社會壓力以及他們希望以良好的眼光看待自己。由於正義往往代價高昂,要求人們放棄時間、金錢和精力,因此無知提供了一條簡單的出路。”
本薈萃分析中包含的所有研究均在美國或西歐的實驗室或 Amazon Mechanical Turk 等線上平台上進行。研究人員表示,未來的研究應該旨在檢視更多樣化環境中的故意無知,並研究打擊這種行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