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謝宜容態度強硬? 律師揭關鍵因素:免職處分一定會被廢掉

勞動部發生疑似職場霸凌輕生事件,死者生前服務單位主管謝宜容現身道歉。   圖:翻攝Youtube/eiuwfh頻道
勞動部發生疑似職場霸凌輕生事件,死者生前服務單位主管謝宜容現身道歉。 圖:翻攝Youtube/eiuwfh頻道

[Newtalk新聞] 勞動部吳姓公務員輕生案持續延燒,僅管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接連出來道歉,但仍無法澆熄大中怒火,而神隱許久的前北分署署長謝宜容也於今(22)日拍影片正式道歉。對此,林智群就直言,謝宜容態度之所以會如此強硬且神隱,正式因為她具有公務員身份,而只要她不貪污不犯大錯,那麼很難對他做出降職、停職、以及免職處分。

林智群表示,如果是政務官,發生這種事一定是道歉下台,可是謝宜容是事務官,所以要拔掉她的身份其實很難的。尤其對事務官、來說,只要不貪污不犯大錯,當是要降職停職都很難,免職更難,而行政機關可以做出處分,身為公務員謝宜容也可以提行政訴訟,要求廢棄原處分。

他進一步指出,勞動部第一份調查報告,其實分了幾個事件進行調查,而那個結論看不出來可以對謝宜容記兩大過免職。現在是因為民意,所以才對她記兩大過。他也預測,若謝宜容接下來走行政訴訟,那麼記兩大過免職的處分一定會被廢棄掉的。

林智群也說,正是因為她具有公務員身份,才讓她有這個底氣可以不甩勞動部、行政院,並貼出公務人員保障法,直呼這是謝宜容「最大的靠山」。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9條

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基於身分之請求權,其保障亦同。

第9-1條

公務人員非依法律,不得予以停職。公務人員於停職、休職或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但不得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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