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蜂羈押改交保 法官裁定惹議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最近網路流傳一份資料,台南地院八月十日出現一份離譜裁定,引起法界議論紛紛,改造槍彈張姓男子被聲押,在羈押庭辯稱還有二百多箱蜜蜂要照顧,若被押的話,這些蜜蜂在一週內會死亡,沒想到法官居然採信,改以交保代替羈押,將張嫌裁定以十萬元交保,讓檢警傻眼。南檢表示,已經提抗告了。
今年八月八日檢警在白河查獲張姓男子改造槍彈,張嫌還趁隙跑給警察追,後來到案坦承曾用電鑽貫通槍管,有改造槍彈事實。檢察官查出張曾有兩次通緝紀錄,所犯五年以上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之虞,十日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由於台南地院強制處分庭對張嫌做出交保的裁定理由,竟採信張嫌的說法,認為本於愛護生命,讓蜜蜂不至於因無人照顧而死亡,改以交保代替羈押。這份裁定引起法界議論紛紛,甚至出現在網路上流傳,好事的網友則給這位法官取了綽號叫「愛蜂」法官,除了畫上 iphone手機,外加一個表情大笑的娃娃,一旁下註解「這個國家的法官,常常搞一些讓我們感到好笑的事情!」並質疑社會安全秩序,竟比不上蜜蜂。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表示,本件裁定主要是斟酌該案的各項情節,認為可以用命令被告出具保證金的方式,來代替羈押的必要性,讓案件進行、社會治安及被告人權等面向,獲得平衡。羈押的必要性考量因素眾多,法官對外界指教將虛心檢討,未來做出妥適的強制處分決定。
法界人士表示,羈押要件包括涉及重罪、逃亡及勾串滅證之虞,依照張嫌犯案情節,既涉改造槍枝重罪,且還有通緝紀錄,明顯已有逃亡事實,一般幾乎都會被裁定收押,法官居然片面採信被告養蜜蜂說法,不知這名「愛蜂」法官是否想到,萬一被告改造槍枝用來作案,會不會鬧出人命或衍生更大的社會治安問題,下次遇到養雞、鴨、鵝、牛、羊、豬的被告,是否比照辦理。另外一個問題是,外界質疑這兩百箱蜜蜂是否真的存在,或全由被告一人獨自照顧?是不是法官真的被唬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