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躲債變造橋檢傳票騙將入獄 女子遭判1年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4日電)陳姓女子為躲避葉姓兄妹催討債務,竟大膽下載橋頭地檢署執行傳票修改,並謊稱自己即將入監服刑,無法還債。葉姓女子發現後告發,橋頭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陳女1年,緩刑2年。

橋頭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後認為,陳女雖因一時失慮犯法,且其所為損害橋頭地檢署的正確性,但她犯後坦承犯行表達懊悔,應無再犯之虞,因此暫不執行徒刑,併予宣告緩刑2年。另外,陳女緩刑期間還需接受2場法治教育,並交付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陳姓女子因積欠葉姓女子哥哥債務,她為躲避兄妹兩人追討債務,竟在今年5月間上網下載「橋頭地方檢察署執行傳票」,並將傳票上的受刑人地址、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案由罪名等資料改成自己,再拍照傳給葉姓兄妹,謊稱自己因即將入獄無法還債。

葉姓女子發現後向檢方告發,橋頭地方法院簡易庭日前審理後,依偽造文書罪判處她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09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