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選舉向鐘女借1500萬未還 鄭正鈐:雙方對財務認知不同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2017年為選舉、周轉,向鐘姓女子陸續借款新台幣1500萬元,鐘女後來討債未果提告,法院判鄭正鈐須如數償還。鄭正鈐今天表示,雙方對財務認知不同,已委託律師上訴中。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中)2017年為選舉、周轉,向鐘姓女子陸續借款新台幣1500萬元,鐘女後來討債未果提告,法院判鄭正鈐須如數償還。(中央社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中)2017年為選舉、周轉,向鐘姓女子陸續借款新台幣1500萬元,鐘女後來討債未果提告,法院判鄭正鈐須如數償還。(中央社資料照)

新竹地方法院判決表示,鄭正鈐為選舉、周轉等原因,以「支票借款」(將還沒到期或無法兌現的支票當作借貸的抵押品)方式,向鐘姓女子借款1500萬元,鄭正鈐開立共計1500萬元的4張支票給鐘女,但鐘女後續催告還款,鄭正鈐至今仍未還。

法官認為,依據鐘女所提的支票、雙方通訊軟體LINE的對話紀錄及匯款單等證據顯示,2人曾親自見面會談借款金額、期限、利息等事項,認定雙方確有消費借貸關係,因此判鄭應返還1500萬元給鐘女。

鄭正鈐今天發布聲明稿指出,與鐘姓女子之間確有借貸與投資間的往來關係,因雙方對於往來關係財務上認知不同,發生民事訴訟事件。目前訴訟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已委託律師進行上訴中,靜待判決結果。

鄭正鈐已獲國民黨提名參選新竹市立委,尋求連任。獲民進黨徵召參選新竹市立委的學者林志潔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就民事消費借貸糾紛來討論,她認為法院判決已很清楚,欠錢還錢是沒問題的。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在立法院研究會館接受媒體聯訪也說,不論何種原因,欠款就應還錢,身為立委應做社會表率,不能因職務關係就賴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