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錦標賽訓練!高雄14歲棒球員「折返跑1800M」中暑慘亡 教練遭判刑

一名14歲的高雄國中棒球隊球員在2021年間為了參加「第八屆立德盃全國青少棒錦標賽」進行守備練習,期間因身體不適而嘔吐,練習結束後更是直接中暑昏倒,經過12天的搶救仍宣告不治。最近法院判決出爐,負責訓練的總教練呂姓與教練盧姓因過失致死罪各被判有期徒刑4月、3月有期徒刑,皆緩刑2年。

▲14歲黃姓棒球隊球員練習時中暑昏倒,送醫搶救12天仍宣告不治。(示意圖/ENews資料庫)

根據判決書指出,呂姓總教練負責規劃球隊課程和訓練球員,而盧姓教練則負責協助球員訓練,為了備戰即將到來的「第八屆立德盃全國青少棒錦標賽」,球隊抓緊時間練習,並在2021年9月20日的上午9時至10時30分間,在勝利棒球場進行了熱身、敏捷訓練和守備訓練。

 

敏捷訓練內容是球員需先折返跑6至8趟,每趟約60公尺,然後進行繩梯訓練和守備訓練,至於守備訓練內容則是先進行外野守備訓練後,接續進行內野守備訓練,期間如果有球員漏接,全體隊員需在本壘板至全壘打標竿間折返跑,每趟約180公尺;經了解,當天上午10時的溫度已達30.9度,11時更達到31度,相對溼度為71%,綜合溫度熱指數(WBGT)為32.1,已達到「注意」的警示程度,此時運動員應避免長時間處在高溫環境

 

而黃姓少年身高155公分、體重80公斤,身體質量指數(BMI)33.2,屬中度肥胖體型,應列為中暑危險人員,內野守備訓練期間,因其他球員多次發生守備失誤而於本壘板至全壘打標竿間折返跑逾10趟、跑了至少1800公尺後,一度到一壘休息室旁嘔吐,爾後又繼續訓練,訓練結束後,黃姓少年因中暑體力不支倒臥教練室門口,接續發生抽筋、嘔吐等情形,隨後失去意識,送往高醫搶救12天後,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死亡。

▲14歲黃姓棒球隊球員練習時中暑昏倒,送醫搶救12天仍宣告不治。(示意圖/ENews資料庫)

檢方經調查後認定,黃姓少年的身體狀況和反應明顯有不適應激烈運動及不利環境之情形,已不適合再進行訓練,但呂、盧2人卻疏於注意,未及時停止訓練,執意要求球員漏接時得繼續折返跑,最終導致黃生身亡,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對此,呂男辯稱,由於國中棒球比賽通常安排在上午8時至下午2時進行,因此訓練時間以應對比賽為準備方向,必須在同樣的氣溫下訓練,讓學生適應。他還表示,棒球場上最危險的是球、球棒,球員需要專注於球的飛行軌跡和守備情況,因此無法即時察覺到每個學生是否出現中暑症狀。他也提到,平時也會提醒學生,如果感到身體不適一定要報告,但黃生未有報告不適,導致他無法及時發現異狀;盧男則認為他們的訓練方法沒有過失。

 

兩人共同辯護人則主張,兩人已考量到黃生體能狀態,將其安排在跑動需求較少的捕手位置,訓練前後也有給予適當的喝水、休息時間,2名教練要顧及大部分球員的訓練,無法時刻注意每個球員的生理狀況,「這是制度欠缺及經費不足的問題,不能只讓20多歲的教練來承擔。」

 

▲法官認為教練未及時停止訓練是導致黃生死亡的因素。(示意圖/ENews資料庫)

法官認為,盧姓教練在案發當天訓練日誌上記錄溫度為29.5至31.7度,理應嚴加注意預防有球員因氣候炎熱而產生身體不適之症狀,但他仍然要求球員於進行敏捷訓練後,接續進行守備訓練,若出現失誤就要折返跑,且當時已有名中等身材球員因不適要求休息,黃生身材又較他人肥胖,當能預見黃生恐無法適應高強度體能訓練,卻未即時停止並加以處置,造成黃生死亡結果。

 

不過,法官也考量到黃生站在教練身後,且未主動告知嘔吐等身體不適症狀,可認違反義務程度並非重大,加上隨著環境變遷氣溫逐年創下新高,但制度上卻欠缺通盤制定、檢討因應氣候炎熱之訓練及比賽規範,致呂、盧訓練球員時欠缺具體指引可循,亦缺乏相對應之硬體設備配合教練調整訓練方式,應可適度減輕罪責,且2人已與家屬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雙雙依過失致死罪,呂4月、盧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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