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75歲翁爭風吃醋 小三小四當街互毆

高雄75歲李姓老翁日前與56歲的小四幽會,不料卻被66歲的小三逮個正著,小三氣炸上前理論,隨即發生扭打,小四頭髮遭拉扯跪地哀號,李翁只在一旁勸架。警方獲報到場,先將2女分開,但小三遲遲不肯,遭警方狂噴辣椒水才鬆手。小三、小四手腳、頭部挫傷送醫,雖雙方互不提告,但警方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法院簡易庭裁處。

據悉,李翁與元配結婚多年生有小孩,但婚後又與小三黃姓婦人認識交往多年,2人還生有1名33歲女兒,但李翁仍不滿足,近年又與小四、欒姓婦人關係曖昧,猶如「時間管理大師」,巧的是三人還都同住一個社區。

3日晚間7時許,李翁與欒婦在三民區建德、建昌路口聊天,該處正好在黃婦家對面。黃婦跑到陽台抽菸時,發現自己的愛人竟在外面偷情,氣炸找女兒、女婿一同下樓找李翁、欒婦理論,隨後爆發口角,黃、欒2人發生扭打,雖李翁插手勸架,仍無濟於事,後來年紀大的黃婦占上風,拉住欒婦頭髮,讓她跪地哀號。

附近路人見狀報警,轄區高雄市警三民二分局員警獲報到場,李翁見員警到場,猶如遇上及時雨一般,向員警揮手求救。員警起初叫黃婦放手,但黃婦堅持不肯,員警知悉三角關係牽扯不清,只好拿出辣椒水再次告誡,但黃婦仍不為所動,員警被迫採取強制力對黃婦噴辣椒水壓制,並且將她控制在地。

黃婦的女兒、女婿見媽媽被控制在地,一度情緒激動地對員警怒吼,場面相當混亂,事後員警通知救護人員到場,黃、欒2婦雖因相互拉扯,雙方手腳、頭部挫傷,幸送醫無大礙。

雙方事後都未提告,警方認為2人當街互毆,已違反社維法第87條的「互相鬥毆」規定,移請高雄地院簡易庭裁處,雙方將面臨最高1萬8000元的罰鍰。